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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現查賄決心 雲檢察長進駐臺西分局
2022-10-15

【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顏鸝靚指揮雲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臺西分局、虎尾分局、刑大偵六隊、雲林縣調站及雲林專勤隊組成專案小組,偵辦雲林縣臺西鄉代表第3選區張姓候選人涉嫌賄選案件,為展現查賄決心,檢察長張春暉與海線督導主任檢察官朱啟仁帶領數名檢察官一同進駐臺西分局,並於14日發動搜索,傳喚、約談代表張姓候選人等14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複訊後,認該涉案之代表張姓候選人及凌姓、許姓男子共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行賄罪,分別諭令新臺幣10、2、2萬元具保候傳。

主任檢察官吳文城指出,經查臺西鄉代表第3選區候選人張姓被告,於10月11日透過五港凌村長及許姓男子攜帶養氣人參滋補液含宣傳單及口罩,向五港村社區長照中心學員買票賄選,由許男將禮品送至長照中心,再由五港凌村長帶同張姓候選人向學員拜票,要求本次臺西鄉代表第3選區選舉投票給張姓被告。

嗣專案小組於11日接獲檢舉後,檢察長張春暉及海線督導主任檢察官朱啟仁極為重視,共同研判案情,親自前進臺西分局坐鎮,於14日搜索張姓被告住居所,並訊問被告及相關證人共14人,釐清賄選案情後,收受禮品的丁姓等11人大部分均將禮品交付警方查扣,張姓被告訊後以10萬元具保候傳,凌男及許男分別以2萬元具保候傳,其餘人等則請回。

檢察長張春暉強調,雲林地檢署與警、調、政風等單位刻正積極致力於選舉查察工作,全力杜絕金錢、暴力及各種不法手段介入選舉,再次呼籲候選人及支持者均應秉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投入選舉,不買票、不賣票,並提醒民眾踴躍檢舉不法,對於不法犯罪,不問對象、黨派、身分,一律嚴速偵辦,期能營造乾淨之選舉環境。

圖說:為展現查賄決心,雲林地檢署檢察長張春暉與海線督導主任檢察官朱啟仁率隊進駐臺西分局。(記者陳昭宗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