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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西鄉長候選人樁腳涉現金賄選 農會理事裁准羈押禁見
2022-11-16

【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林柏宇指揮警調查賄團隊,於15日通知臺西李姓鄉長候選人之樁腳即臺西鄉農會丁姓理事(男,46年次)、丁姓樁腳(男,41年次)、丁姓樁腳(男,49年次)及相關受賄民眾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認3人涉犯公職人員選罷法之投票交付賄賂罪嫌重大,當庭逮捕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認為丁姓樁腳(男,46年次)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裁定羈押禁見,另丁姓樁腳2人因已交代案情,經法官諭令請回。

主任檢察官吳文城指出,臺西鄉李姓鄉長候選人之樁腳丁姓被告(男,46年次)為臺西鄉農會理事,以每票新臺幣2000元之對價,交付賄款給另2位樁腳即被告丁男(41年次)、丁男(49年次),要求一同協助發送賄款給其他選民,換取投票予臺西鄉鄉長李姓候選人,因而共同涉犯投票交付賄賂罪嫌。經檢警調多日蒐證,為進一步查悉相關事證,於15日陸續通知丁姓被告等3人及相關選民到案說明及接受檢察官訊問,受賄選民先後繳回犯罪所得5萬8000元。

檢察長張春暉呼籲,向有投票權人行賄買票涉犯賄選重罪,賣票收賄亦有刑責,時值選舉期間,雲林地檢署投入大量人力查察賄選,更將於選舉前2日派遣檢察官進駐賄選熱點之所轄分局,成立機動查賄隊伍進入村里,貼地查察,嚴查厲辦,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任何人若知悉候選人或樁腳有賄選行為,歡迎提出檢舉,檢警對於檢舉人之身份均會嚴格保密,且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期望全民共同端正選風,提昇國家民主政治素養。

圖說:臺西鄉長候選人之樁腳涉犯投票交付賄賂罪嫌重大,法官諭令當庭逮捕並裁定羈押禁見,以端正選風。(記者陳昭宗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