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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戶政及假警察人員騙個資再現! 竹市警察局呼籲民眾小心防範防詐!
2024-04-21


▲假冒公務機關詐騙再現!竹市警察局提醒民眾謹記「一聽、二掛、三查證」防詐騙三步驟口訣小心防範。(圖/竹市府提供)

【大成報記者羅林/新竹報導】
新竹市政府近期接獲民眾反映,有自稱市府民政處戶籍科承辦人或警察人員,致電家中要求民眾配合進行身家財產及金融機構帳戶調查。竹市警察局提醒民眾朋友,諸如此類假借公務機關名義,去電要求提供個資者皆為詐騙,請勿依指示操作或提供個人資料,接獲此類電話應立即掛斷,並撥打反詐騙諮詢專線165檢舉。

▲假冒公務機關詐騙再現!竹市警察局長邱紹洲(右1)提醒民眾謹記「一聽、二掛、三查證」防詐騙三步驟口訣小心防範。(圖/竹市府提供)


竹市警察局長邱紹洲表示,詐騙集團以假冒公務機關身分騙取民眾信任,進而利用民眾當下緊張的心情,指示匯款、交付財物或提供身家金融資料,民眾接獲此類電話,一定要保持冷靜,並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專線詢問,也可親赴附近派出所尋求協助。


竹市府民政處長施淑婷表示,近期民眾反映接獲以戶政人員名義要求核對姓名、身分證字號乃至個人金融資料,民眾險遭詐騙話術套取個資,在此提醒民眾,戶政科及戶政事務所不會以電話、簡訊確認或索取民眾個人資料,切勿依照電話指示操作;遇到陌生來電時,可直接向戶政事務所洽詢,或撥打反詐騙165專線,透過正規管道查證並請求協助,避免落入詐騙圈套。

▲假冒公務機關詐騙再現!竹市警察局提醒民眾謹記「一聽、二掛、三查證」防詐騙三步驟口訣小心防範。(圖/竹市府提供)

竹市警察局表示,為遏止詐騙風氣,立法院於112年6月完成《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洗錢防制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等打詐五法修法及公布;其中修正刑法第339-4條,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三人以上、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及使用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關於他人不實影像、聲音或電磁紀錄之方法而犯詐欺罪,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未遂犯亦罰之。


 
竹市警察局呼籲,「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行使詐術為加重詐欺罪,切勿以身試法。也提醒民眾,政府機關不會以電話進行身家財產及金融機構帳戶調查,民眾謹記「一聽、二掛、三查證」防詐騙三步驟口訣,千萬不能任意提供個人重要資料及帳戶資訊,若有任何疑慮撥打反詐騙諮詢專線165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