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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中小企業合作社之芻議(大成報總主筆郭憲鈴專欄)
2016-07-31

(大成報總主筆郭憲鈴專欄)前兩天蔡英文總統在總統府告訴來訪的全國工業總會理監事們「振興產業是政府最主要的政策目標,也是強健台灣經濟體質,提高民眾生活品質」「其中最重要的是經濟結構的改造」「我們不會讓98%的中小企業獨自面對轉型的壓力」;蔡總統這席話真是真知灼見,直搗台灣經濟問題的核心;台灣過去七十多年在國民黨嚴重偏重資本家大財團之經濟傾斜政策,讓台灣的經濟結構造成嚴重的失衡失調,造成今日財富嚴重差距,也造成大量窮困平民缺乏最起碼的購買力,台北龍山寺前聚集眾多的遊民、但相對的也有連勝文一夜花一百萬為老婆過生日的豪奢生活現象;這種巨大財富差距造成經濟發展很大的阻力,所以強化國民經濟與社會經濟的健全發展進而改善全國經濟結構、強健台灣經濟體質、提高民眾生活品質就成新政府非常重要的施政課題;否則以當前國民黨政府留下的空洞化經濟結構,台灣的經濟發展只會江河日下、很快就會掉進萬丈深淵的經濟懸崖之中。

在我國憲法第十三章「基本國策」第三節「國民經濟」中有明文規定關於節制私人資本、發達國家資本、獎助合作事業、發展農業經濟、「國民生產事業及對外貿易應受國家之獎勵、指導及保護」,還要「普設平民金融機構以救濟失業」等等憲法都有明文規定,可惜當年負責制定憲法的中國國民黨自1949年敗逃台灣後大概是水土不服就把這部憲法束之高閣、當成「中央擋布」「遮羞布」冒充民主行憲國家欺騙國際社會誆騙台灣人民;國民黨一躲到台灣不久就爆發韓戰,蔣介石又受到聯軍統帥麥克阿瑟將軍之重用,於是他就忘掉前幾年在中國大陸的大慘敗經濟大崩盤、他又神氣活現的騎到台灣人民頭上,他制定了「以農業支援工業」的經濟發展政策,從此國民黨開始掏空台灣農業經濟、漁業經濟、也任憑資本家剝削勞工、工業污染台灣土地、其餘毒可能要花數百年方能排解掉,台灣這塊蔣介石心目中的反攻大陸基地就這樣任由國民黨蔣幫集團糟蹋得體無完膚殘破不堪了。

一個國家社會的經濟結構最重要的是最基層的國民經濟、再上層是商業經濟、在其上是工業經濟再上就是外貿經濟(含展銷產業)在其上就是尖端高科技產業(含航太精密科技、衛星傳播通訊科技);而不論上層產業經濟如何突出發展、其最基層的國民經濟一定要固若磐石要穩如泰山,否則下面基石不堅固、基層百姓沒飯吃、社會安全體系就出現大漏洞則上層經濟必然難以健全發展,這也就是社區之不治必然引起社會不安與經濟之不紮實、最後國家總體經濟發展必然很難健全發展,這就是固國本必先顧民本的道理。

國民經濟之內涵包括農漁林牧業、小型商業、攤販商業(個體戶)、計程交通業、中小企業、文創產業、勞動經濟、合作經濟等,這些都是一般庶民賴以謀生之民生經濟;2000年民進黨第一次執政時曾投以關愛的眼神,在政府大力輔導下也大量成立很多農業合作社如漁業生產合作社或茶葉運銷合作社、計程車合作社、原住民生產合作社或勞動合作社、居家照護合作社,對創造就業機會減少中間剝削更為基層勞動者增加不少經濟利益,惟在成立中小企業合作社方面較少成果,在日韓兩國的中小企業就成立很多合作社,不管是生產運銷、供給利用、信用保險都有,日本還有「日本中小企業協同組合」,韓國的營造業也成立「建設共濟組合」(筆者親自光臨考察五次、含外島濟州道的分社)專門為韓國營建業在國內外承攬或開發之工程提供保證、融資、保險業務服務,這與我國合作社法第三條第二項規定經營「信用」或「保險」之合作社不得併同經營其他各類合作社業務之規定不同;在印尼中央政府更設有「合作社暨中小企業部」專門輔導設立經營合作社與中小企業;但在我國尚有一些論者認為合作社是人的結合體不是企業的結合體,故中小企業要加入合作社還是要以「自然人」代表加入;但是依照法國社會經濟學家查理季特的高論:合作社是經濟體的結合體不是人的結合體,例如消費合作社代表的一個家庭,而他認為家庭是社會最基本的經濟體;青果運銷合作社所代表的是果園不是社員個人,計程車合作社所代表的是計程車不是社員個人------等等,所以中小企業組織合作社應無學理上的障礙,依照我國「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七條規定「合作事業」應為主管機關輔導重點之一,只是還是一企一人代表,這樣對較大型之中小企業就較不公平,我國應仿效美國之規定「按交易額」分配盈餘或做為投票表決之全數,讓多利用合作社服務之中小企業有較大的決策權,或將出資額與交易額做出比例之分配(譬如出資額佔30%交易額佔70%),這樣對合作企業之治理可收較合理之規範,否則若一人一票且是一企業一代表人,那就是假平等假民主,此與合作經濟是經濟民主之本質不符,最後經濟團體將和政治團體一樣淪為政客所控制,對合作企業之合理經營與健全發展沒有啥好處;台灣若要像日韓兩國大力發展「中小企業合作社」或「中小企業金融」,有些不合時宜或不合理之法規還是要趕快修改為要。

成立中小企業合作社對中小企業之發展會有很大的助益,它可透過合作社調查國際商情,做到像大型企業的市場調查研究或蒐集生產技術資訊,彌補中小企業人員資金之不足而限囿之國際競爭力;它更可像大型企業主動出擊到世界各地去參展行銷打廣告;它更可以做到像大貿易商依照訂單給予部份之先期生產融資,解決中小企業資金不足周轉不靈之困境而讓寶貴的商機平白消失;過去台灣有經營很成功的青果運銷合作社為台灣眾多蕉農在日本爭到很大的商機和很大的價格優勢,可惜在國民黨內部的惡鬥下讓全國蕉農平白犧牲了,台灣香蕉的榮景也就一去不付回矣!

蔡英文總統要推動「新南向政策」,隨著日韓歐美等國紛紛進入中南半島與南亞諸國帶動此地區的經濟新市場,這是台灣發展經濟另一較佳之機會,政府可以仿效日韓輔導中小企業多成立一些中小企業合作社,如同台灣現在各地成立的「鰻魚輸出合作社」幫鰻魚業者打開市場,或像「台灣中小企業精品合作社」(富摩網)幫助中小企業精品之行銷,讓台灣經濟結構能更紮實、更有競爭力且合作社對所得分配、勞工權益、消費者權益、計劃經濟、世代正義與環境永續都有較佳的企業功能,足堪新政府多花點時間研究、規劃與執行之。(作者郭憲鈴係大成報總主筆、曾任全國營造公會總幹事、現任台灣國策研究會會長)(本專欄言論非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