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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青果運銷合作社慘案記(大成報總主筆郭憲鈴專欄)
2017-01-06

(大成報總主筆郭憲鈴專欄)本案發生於民國58年3月,當時因國民黨高層宮廷鬥爭竟將高雄青果運銷合作社(以下簡稱青果社)理事主席吳振瑞當羔羊痛宰,當年國內外輿論界甚為轟動皆以「剝蕉案」、「蕉蟲案」、「金盤金碗案」稱之,惟吾人獨以「慘案」記述,蓋此乃本案不只冤枉「蕉神」吳振瑞及青果社幹部坐牢之青春歲月與名譽掃地,還使高屏地區數十萬蕉農家庭蒙受巨大損失,輸日香蕉每年少掉三分之二,價格也少掉三分之二以上,香蕉外匯收入減少將近九成,對蕉農與國庫都造成非常巨大之損失、至今無法回復,且引起甚大之後遺症,遺害後代世世代代子孫,故筆者獨以「慘案」記之,俾讓台灣世世代代人民牢牢記住國民黨之無惡不作作惡多端慘無人道之史實,大家一定不能讓國民黨再有管政府公務之機會,從中央到地方都一樣,否則台灣人民將永陷於「人為刀俎我為魚肉」任人宰割之命運。

我家也是屏東蕉農社員,我八歲即隨父親和叔叔到蕉園種香蕉,後來及長亦常利用暑假颱風過後到蕉園扶正傾倒之蕉樹或剷除乾涸毀損之蕉葉;我家後面就有一處香蕉集貨場,我也時常在此幫忙清洗香蕉,我大舅還曾擔任多年集貨場場長,是當時港東村最大的蕉農;此香蕉冤案爆發時筆者已是高二學生,故對本案之來龍去脈亦多了解,這也是筆者對合作經濟之初期認識。

吳振瑞是屏東縣屏東市前進里人,1908年生於日治時代的台灣,所以37歲前日文就是吳振瑞的母語,其說寫與日本人完全無異,其生活習慣與現在最流行的「灣生」亦非常類同;1960年吳振瑞當選高雄青果運銷合作社理事主席就積極推動台蕉輸日,1963年日本內閣批准台灣香蕉進口日本,為高屏蕉農社員爭取巨大的農業經濟利益,當時每公斤輸日香蕉都在30元左右(國小老師月薪在一千五百元左右),台灣每年輸日香蕉達2700萬箱,日本市場佔有率高達九成,每年賺取外匯六千萬美元,佔當時全國外匯收入一成以上;香蕉冤案爆發吳振瑞理事主席去坐冤牢後,台灣每年輸日香蕉僅剩700萬箱,出口蕉價每公斤僅剩8元左右,幾乎都上不了10元以上,日本香蕉消費市場大部份被菲律賓與南美洲香蕉所取代,最可惡的是國民黨竟然還拿不當黨產到菲律賓投資種植香蕉輸日本與台蕉競爭,嚴重打擊台灣蕉農的經濟利益。

1969年由於輸日香蕉業績超好使香蕉成為當時獲利最豐的農產品,香蕉還被譽為「綠色黃金」,青果社社員大會乃通過決議以黃金製作的紀念金盤、金碗贈送相關政府官員以感激他們輔導香蕉輸日之德政,包括台灣省主席及農政官員、中央銀行總裁及外匯官員及往來廠商都是獲贈對象;1969年3月7日乃爆發震驚台日的「金盤金碗案」,檢調單位以「貪汙、背信、圖利」起訴吳振瑞等人,最後經檢方調查結果無貪污之事實證據且本案經青果社最高權力機關「社員代表大會」通過購置黃金飾盤與飾碗當贈品故無背信圖利之行為事實,故最後以違反總動員法(當時不得買賣黃金)吳振瑞被判刑2年6個月定讞;惟冤枉就在這裡,蓋所謂不得買賣黃金是指「金塊」而非「金飾品」,青果社所買的金盤金碗是經過打造的「金飾品」,所以專門為蕉農爭取巨大利益的「蕉神」吳振瑞就被國民黨政府抓去坐黑牢了。

不過關於「金盤金碗案」有幾種說法,第一是台灣青果輸日原掌控在「台灣青果輸出公會」手中,果農只能任憑出口商「中間剝削、特權壟斷」;吳振瑞遂向政府爭取「五五制」就是公會與合作社各輸出一半,因此得罪青果輸出大商家如陳查某(連戰親家)等人,造成權貴巨賈勾結惡整吳振瑞與全國蕉農;第二是蔣經國與宋美齡在宮廷惡鬥爭權奪利,適發現宋美齡愛將親信中央銀行總裁徐柏園亦收取最大的金盤金碗,蔣經國遂如獲鉅寶,大舉整肅宋美齡權臣,結果就拿吳振瑞與全國蕉農經濟利益與台灣外匯收入陪祭;第三是當時蔣經國愛將李國鼎向吳振瑞推銷美國律頓公司生產的紙箱,因李國鼎弟弟是台灣律頓公司總經理,但吳振瑞以竹籮較便宜為由拒絕了李國鼎,遂招來國民黨權貴之報復;第四是吳振瑞受到高屏蕉農的擁護想參加當年年底立法委員補選而受到國民黨內派系排擠陷害;不管上述哪一說法為真,而事實就是吳振瑞被國民黨陷害坐冤獄,日本台蕉市場慘跌,至今無法恢復,國民黨製造的金盤金碗冤案害台蕉黃金時期終結,台灣蕉農收入大跌,台灣的農業經濟也頻臨破產局面。

最要命的是高屏地區農民沒了香蕉巨額收入後一些沿海地區農民只好改行養殖漁業、大抽地下水來養殖魚蝦鰻魚等,如此長年累月的抽地下水造成地層嚴重下陷,最嚴重已下陷一層樓高度而造成海水倒灌或洪水無法排出海,2009年的八八大水災就是如此原因造成的,縱使沒有下陷的土地也都已經鹹化,除非花費鉅資和時間做地質改良否則無法種植,這就是國民黨作孽台灣人民遭殃還遺禍數代子孫難以翻身謀生之造孽惡果。

台灣「蕉神」吳振瑞被國民黨惡霸鬥倒坐黑牢後,高雄青果運銷合作社與宜蘭、花蓮、台中、新竹、台北等地之青果運銷合作社及台灣省青果運銷合作社聯合社合併改制為「台灣青果運銷合作社」總分社制,原各單位社改為分社(再新成立一個台南分社),總社理事主席由當時省政府主席謝東閔弟弟謝敏初擔任,謝家兄弟吃肥肉台灣農民卻啃骨頭,罹災受難迄今。

吳振瑞出獄後國民黨政府將原沒收之金盤金碗發還給他並私下與他和解,他因年紀已高不願再興訟恢復名譽,只要台灣人民知曉他是被國民黨惡整陷害就夠了;吳振瑞三子吳庭和後來在美國得雙博士後投入台獨運動,曾經擔任全美台灣同鄉會會長、世界台灣同鄉會秘書長並於2011年代理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主席,這也算是國民黨惡有惡報的回報;國民黨到處為非作歹、無惡不作結果都官逼民反,在中國如此、逃到台灣亦是如此;國民黨在南台灣竟然一席立委都「買」不到,屏東縣已被民進黨統治二十年,筆者敢斷言只要民進黨不分裂則未來二十年還是民進黨在屏東縣發號施令,這當然有很多因素而「蕉神」吳振瑞的「蕉農慘案」冤案是其中很重要之因素,國民黨既然害高屏蕉農沒好日子過,高屏的民眾當然也不會讓國民黨好日子過,國民黨應知道「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也!(作者郭憲鈴係大成報總主筆、曾任全國營造公會總幹事、現任台灣國策研究會會長)(本專欄言論非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