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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企業就是共享型企業(大成報總主筆郭憲鈴專欄)
2017-02-01

(大成報總主筆郭憲鈴專欄)春節期間拜讀了羅蘋‧蔡斯寫的「共享型企業-同儕力量的覺醒與效應」,本書描述羅蘋‧蔡斯與好友安潔‧丹尼爾森一起創辦汽車共享公司Zipcar的經過與思維理念,本書中她提到很多次的「協作」;「協作」是早期華人自歐洲合作經濟的翻譯,在樓桐蓀和吳克剛兩位業師的大作及譯文中時常提到,現在清華大學賴建誠教授的文章中亦常提到「協作」乙詞,惟現代的學者已都以「合作」或「合作經濟」論之,所以從字義來看,羅蘋‧蔡斯所講的協作就是合作之意。

再從文意來看她所講的共享型企業「Zipcar」其實就是一種合作企業型態,只是在美國較少用「合作社」乙詞,在美國把很多合作企業與公司企業之經營理念相融合成你儂我儂,譬如公司企業限制股權表決權力之上限在3%到5%,而合作企業也不只按交易額分配盈餘還給股金較銀行優渥的利息、甚至按交易額比率作表決之權數,也就是使用合作社交易多的社員對合作社之經營有較大的決策權;所以在美國不能只看企業是否叫作「合作社」而要看企業的制度和經營理念是否有合乎合作社精神。

1999年之前的幾年中菜斯時常在思考一個問題、就是如果我們都是偶爾才用一次車子,那我們何必都去養一部私家驕車而要為每天洗車、停車、保養車、繳稅或停車糾紛來傷腦筋,何不幾個家庭共養一部驕車就可以省去很多麻煩,她把這問題提出來和很多朋友同學校友討論,她評估一部Zipcar可省下15部到20部的私人驕車,省下的錢可以改善更優質的家庭生活或多到世界各地旅行,大家都很贊成她的想法,尤其網路科技越來越進步,1999年開始網路熱潮更瀰漫全球各先進國家地區(台灣亦不例外),網路科技讓很多無人管理的介面變成可用科技管理來取代,因此她決定和好友安潔‧丹尼爾森成立一家Zipcar汽車共享公司,她透過網路廣招會員,每人入會費50元美金(約等於1500元台幣),籌備四個月後她們以分期付款購進四部車子分別擺在四個捷運站的停車場,經過十多年的經營現在這家公司已擁有70萬會員、單是會費就有三千五百萬元收入,在美加英等國各大都會區都設有據點,在紐約、波斯頓、舊金山等大都會區都各擺上千輛車子,其他城市也都有數百輛不等的車子供會員租用,該公司目前擁有車子超過一萬輛包括歐系、日系、韓系車子都有,除了四門驕車外還由掀背車、敞蓬車、休旅車、七人座房車、貨卡等,由於租金非常便宜,每小時約75元台幣(若五人共乘共駕只分攤15元),所以會員越來越多,該公司亦成為各大車廠極力爭取之重大客戶。

這家公司除了租金便宜外就是推廣共乘共駕,節能減碳、節約能源,讓沒有依靠車子工作的人就不必要養一部車子但卻又很方便很廉價就可以使用車子,大家分享資源共享資產,利用互聯網的方便性來創造共享經濟、合作消費,讓社區居民或職場同儕、同學校友都能透過共享型企業解決很多不便而創造很多生活之便利性,大家透過共享型企業共有各種車輛資產、並共用這些資產、大家互助互惠互利來創造Zupcar所有車輛的新價值、增加其新效用,不會再讓很多家庭除了買菜或接小孩之外就把車子擺在車庫內折舊消耗;所以這種共享型企業亦將資本主義的浪費特性轉型為合作經濟的充分利用之特性。

由上述可知Zipcar雖為一家公司企業,然從其只對會員交易且物美價廉,大家入會方便自由,實在與一般合作企業之精神非常類似,從其入會費只有50元美金來看應是絕大部分的人都繳得起的金額,所有要利用Zipcar交易服務的人都要先辦理入會,而且其租金亦相當便宜,最廉價的每部車每小時才75元台幣(各種車款租金不同),這種價錢以台灣物價水準來看都是算便宜的、何況是英美加各國;這真的是以共享型企業來廉價服務會員讓會員享受方便舒適便利的生活,難怪短短十幾年間就有七十萬人入會。如果Zipcar到台灣發展其產生的震撼恐怕不下於Uber,而且因Zipcar只對會員交易、車輛也都是Zipcar所有,這和一般的租車公司差不多,但台灣租車公司太貴了而且是以「日」為單位不似Zipcar是以「時」為單位,所以若Zipcar到台灣來則那些租車公司都要面臨很嚴峻的挑戰,連Uber都很難生存;而最得利的可能是各地的計程車合作社可以組織一家全國性的計程車合作社然後再仿效Zipcar之制度經營方式就可能來和Zipcar競爭,而且計程車合作社還有民主管理制度、合作教育、還有關懷社區發展之社會工作,所以合作社之競爭力與執行力將比Zipcar強很多。

綜上所論可知、合作社透過社員之互助合作互利共享之經營理念就是一種共享型企業,就如台灣的「主婦聯盟消費合作社」最初就是百多位家庭主婦為了食品安全成立「綠主張股份有限公司」進而透過「共同購買運動」集結有健康和環保意識的消費者成立合作社、尋找理念契合的生產者共同開發安全、健康、友善環境生產的生活必需品來發展長期的供銷夥伴關係;他們體認這種「共同購買」的理念就是「團結經濟」;這家與Zipcar公司幾乎同年成立的「主婦聯盟消費合作社」現有社員約有七萬人,股金三億五千四百多萬元、2015年營業額達一十四億三千四百八十多萬元,服務據點共有1總社5分社51站所,合作生產者共有143農戶191家加工業者,其組織經營理念為「珍愛環境資源、支持本土農業、力行共同購買、實踐綠色生活、推廣及發揮合作社精神」;以此類推,生產合作社也可以透過共同耕種、共同生產、分工合作的團結經濟來節省生產成本提高生產效率與收益、來創造經濟學理論的「結社的經濟效果」;所以這種團結經濟就是共享經濟,是故、合作企業就是共享型企業。(作者郭憲鈴係大成報總主筆、曾任全國營造公會總幹事、現任台灣國策研究會會長)(本專欄言論非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