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行經路口看到綠燈亮起時,除了直行外,是否可以左右轉?還是必須等到左右轉箭頭綠燈亮起才能轉彎?為了消除民眾的疑惑,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特別製作了【綠燈「行」不「行」?】交通安全宣導影片,為大家解答這些問題。影片從劇本撰寫、演出到拍攝與剪輯,均由員警親自操刀,以簡單易懂的方式說明不同綠燈型態的通行規則,幫助用路人正確識別交通號誌,提升行車安全。
影片中,飾演主播的左營分局文自派出所警員毛穎蓁,不僅是影片中的焦點人物,更是現實中的「尋人高手」,曾榮獲「113年失蹤人口查尋工作績優員警」的殊榮;飾演記者的同所警員范詩函,假日時則化身為騎警隊員,經常出現在各種大型市政宣導活動中,展現帥氣風采;而受訪路人的角色則由左營交通分隊分隊長林佑澤飾演,以一口地道的台語展現親切感,拉近與民眾的距離。此外,影片幕後的編劇、拍攝與剪輯工作,則由公關室巡佐王椿富負責,他以豐富的創意和影像製作能力,成功吸引民眾目光,提升交通安全意識。
一般情況下,「圓形綠燈」表示車輛可直行、左轉或右轉,但駕駛人在左轉或右轉時,需先禮讓直行車輛,確認無危險後方可轉彎,這類路口通行較具彈性,駕駛人可依實際路況調整行駛;而「箭頭綠燈」則提供特定方向的專屬通行權利,車輛需依箭頭指示方向行駛,當左轉或右轉箭頭綠燈亮起時,即可直接依指示方向轉彎,進一步提升通行效率與安全性。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黃元民呼籲,正確辨識交通號誌是保障行車安全的基本功,駕駛人應時刻注意燈號,避免誤判而走錯方向。不依號誌指示行駛,最高可處罰新臺幣1,800元,切勿因一時疏忽影響荷包,更不要拿生命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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