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船公司,股號:2208)與中國航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航運公司,股號:2612)發現表示,新文媒體有限公司經營的「新北市新聞網」等網路媒體,未經授權盜用台船公司及中國航運公司公開簽約儀式之照片,並於民國114年5月11日將變造後的照片發布於其網站平台,內容為「旭亨投資聯合大昕國際共同啟動『資產擴增合作計劃』對抗關稅戰」之新聞(網址:https://tnews.cc/022/News/View/293464)。此行為涉及盜用及變造,台船公司與中國航運公司已聯合向內政部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通報該事件,此外,台船公司亦已啟動司法程序追訴。
澄清說明如下:
一、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所經營之「新北市新聞網」等網路媒體引用之照片,係盜用台船公司與中國航運公司公開簽約儀式之照片,並變造其內容,已侵害台船公司、中國航運公司及拍攝同仁之著作權無疑,甚有侵害台船公司黃正弘董事長、魏正賜前總經理,與中國航運公司彭士孝董事長、中國航運公司戴聖堅總經理等人肖像權之虞。
二、 承上,其另以變造台船公司、中國航運公司兩家公司簽約照片,並搭配新聞之手法,核屬傳遞不實資訊,藉此誤導社會大眾,恐將造成社會大眾對「旭亨投資有限公司、大昕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投資因而受害的後果。
為維護台船公司與中國航運公司聲譽及相關權益,除雙方均已向內政部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通報此盜用及變造事件外,台船公司更於民國114年5月26日向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報案(案號:Z114059AV5Q1MXZ)。於此,公開呼籲社會大眾勿輕信上開不實資訊進行相關投資,以免造成損失。